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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好柿年年”金柿采摘节摄影展暨首届安徽省影视舞台艺术摄影展的通知

来源: 责编: 2026-07-28

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

文化旅游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关于举办2026“好柿年年”金柿采摘节摄影展

暨首届安徽省影视舞台艺术摄影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挖掘吉祥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文化旅游工作委员会联合多家省级文艺类社会组织,决定举办“2026‘好柿年年’金柿采摘节摄影展暨首届安徽省影视舞台艺术摄影展”。

本次活动以“柿子”为核心载体,寓意“事事如意”“好事连连”,旨在通过光影艺术展现江淮大地丰收盛景与影视舞台艺术魅力,打造“皖美好柿”文化名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乡村·定格光影·皖美好柿·文旅融合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

主办单位: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文化旅游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安徽好柿年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安徽省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安徽省舞台美术学会、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安徽省电影电视评论学会、合肥影视文化青年创业基地、安徽省中安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志愿服务总队

特别支持:回忆数码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负责征稿统筹、评选组织、展览执行、宣传推广及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1. 征稿时间:2026年8月1日—10月31日

2. 展览时间:2026年11月18日—12月18日

3. 展览地点:金柿村柿子文化展览馆、雷锋文化艺术馆(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金柿村)

4. 巡展安排:择日于2026年底在安徽省图书馆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征稿内容

本次影展分两个板块征集作品:

1.“好柿年年”乡村板块:聚焦肥西金柿村“好柿年年”种植基地,反映太秋甜柿生长、采摘、丰收盛况,以及金柿村乡土人情、自然风光和金柿村柿文化展览馆、雷锋文化艺术馆风貌,突出吉祥寓意与振兴气象。

2.“光影舞台”艺术板块:聚焦影视、戏剧、舞剧、歌剧、音乐演出及民间演艺活动,展现舞台演出场景、人物造型、台前幕后精彩瞬间。

五、奖励设置

本次活动影展秉持“以影会友、以品传情”的原则,组委会将评选出10幅(组)“优秀作品”和90幅“入展作品”,并给予实物奖励:

1. 优秀作品(10名):奖励价值约2000元的实物礼品(含专业摄影配件、作品集U盘、“好柿年年”品牌文创及农产品礼盒等)。

2. 入展作品(90名):奖励价值约300元的实物礼品(含作品集U盘、“好柿年年”品牌文创及农产品礼盒等)。

3. 所有入展作者均可凭有效证件在展览期间免费参观金柿村柿文化展览馆、雷锋文化艺术馆及采摘园区(具体优待以现场公告为准)。

六、投稿要求

1.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须4幅及以上)。同一作者入展作品不超过两幅(组)。

2. 投稿一律采用数据文件,作品须为JPG格式,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3MB。投稿者请自留底稿,主办方概不退稿。

3. 谢绝AI创意及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限适度调整亮度、对比度、饱和度,不得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

4. 投稿须保证作品原创性,且未曾参加过省内及全国性摄影比赛并获奖。因著作权、肖像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 文件命名格式: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简短说明-作者姓名-手机号-通讯地址(舞台类请注明剧种/剧名)。

七、评选机制

1. 评委组成:组委会邀请省内知名摄影家、影视舞台艺术专家组成评委会,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评选。

2. 作品公示:优秀作品及入展作品将在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官方网站(安徽摄影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作品权属:主办方及承办方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享有永久使用权,可用于展览、展示、海报、招贴、网络宣传、画册制作等宣传途径,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八、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250045295@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永新 13505693120

展讯查询:请登录“安徽摄影网”。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用镜头定格美好瞬间,共同谱写“皖美好柿”新篇章。

特此通知。

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

文化旅游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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